荆门公积金如何全额提取

 1、离休、退休的;   2、出境定居的;   3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;   4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;   5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   6、职工发生下列特殊情形的,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。 荆门公积金代办提取的对象,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。应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: 1.购买:购买职工本人自住房的,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;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,提供有关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,付款收据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证明材料;购买“二手房”的,提供经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协和房屋产权证、税契完税发票。购房或集资建房是配偶方的,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结婚证明。  2.建造(翻建):提供规划部门批准建房文件、建房施工合同及购买建筑材料(不含装饰材料)的发票。  3.大修:提供本人或爱人的房屋产权证、土地证、大修该房屋的施工合同、施工许可证和房屋安全鉴定证明。 4.委托代办情况:荆门公积金代办提取,找我们是最靠靠谱的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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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-02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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